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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的纾困帮扶措施》。
《措施》主要分为五大方面,共计九条内容:
强化普惠性政策落实:指导企业用好疫情防控、减税降费、融资服务、社保减缓等普惠性政策,在执行中按照简化流程、加快兑现、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确保文旅企业应享尽享;继续执行旅游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以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对2022年4月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2023年3月31日。
实施重点领域纾困扶持:针对旅行社及景区、度假区,根据近两年业务经营情况、诚信经营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对综合考评排在前100名的旅行社及前50名的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档给予纾困补助,最多达50万元。
促进旅游市场恢复发展: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基础上,对年内组织接待入闽过夜团队游客的旅行社给予奖励,每人每晚奖励20元,每个团队游客连续住宿2晚以上累积计算奖励,每团每人次奖励金额最多60元,每家旅行社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委托旅行社承办。
落实惠企信贷融资: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文旅建设项目和景区转型升级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文旅企业减免服务收费。
支持各地出台纾困政策:鼓励出台帮助文旅企业应对疫情恢复发展的精准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全力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将对表现突出、纾困效果好的设区市、县(区),在文旅品牌创建、景区创新提升、重点项目扶持、评先创优、典型经验推广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励。(阮冠达)